孫文語錄(三十)

· 孫文語錄

孫文語錄:「從前沒有充分民權的時候,人民選舉了官吏議員之後,便不能夠再問,這種民權是間接民權,間接民權就是代議政體,用代議士去管理政府,人民不能直接去管理政府。要人民能夠直接管理政府,便要人民能夠實行這四個民權,人民能夠實行四個民權才叫做全民政治。…有了四個民權,便可以直接管理國家的政治。這四個民權又叫做政權,就是管理政府的權。」

心得:孫中山在其論述中,常以直接民權和全民政治相互為用,四個直接民權為:選舉、罷免、創制、複決。直接民權是間接民權的相對而言,全民政治是與代議政治相對而言,全民政治是民權主義的理想,而直接民權則是實現這種理想的方法。